咨询热线
900-700-9883

装修工人意外坠亡,业主要不要担责

发布时间:
责任编辑:极悦

很多业主在对新买的房子进行装修时,出于费用考量,往往能请个人装修队遭到装修,并与个人装修队签下协议。一旦工人产生事件,业主是否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一起因装修工人身亡,其亲属状告包工头及物业索赔的诉讼,法院最后判决包工头赔偿受害人家属共计34万余元。

原告孙先生诉称,受害人受雇于包工头张先生,对海淀某大厦刘先生所有的楼房进行装修室内装修公司,在房间贴磁砖时不慎从梯子上掉下当场身亡。原告声称,雇主必须为工人在劳务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机制,张先生未提供其他防护机制,对受害人的致死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一定的索赔责任;业主刘先生在明知包工头张先生无特定许可的状况下,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他,主观上存在过失装修施工工人出现工亡谁担责,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包工头张先生辩称,其一,他与受害人不是雇佣关系。业主刘先生把装修包让他后,他把贴瓷砖的活分包给了受害人,等活干完后又进行结算。装修工具由受害人自行负责,他只负责提供瓷砖。其二,即使他与受害人是雇佣关系,普通房屋的屋内装修两三米的高度,一个梯子也不能采取何种必要的隔离原则,他没有任何过失。此外,受害人对自己的致死有过失,应自行承担责任。

业主刘先生辩称,他与受害人并不认识,也不了解受害人具体从事哪些工作,他将装修的活一并发包给张先生,由张先生另找别人处理,他不负责详细事务。

法院经二审认为哪个极悦平台好,张先生与受害人之间仍然种法律关系并且业主刘先生是否应承担责任是本案的纠纷焦点。

法院指出,张先生让受害人为涉案家庭装修工程贴地板并确定表示作为品质也得把关装修施工工人出现工亡谁担责,如果没做好,会使受害人重做,由此能判定张先生与受害人之间存在选任监督之权力义务关系,且作为劳动场所、劳动时间的确认只是经张先生安排。此外,鉴于张先生系包工包料从事家庭装修,受害人仅仅提供贴瓷砖的劳务,注重的是劳务的提供。综上,法院判定张先生和受害人系雇佣关系。受害人在从事劳务活动中遭到人身伤害并自杀,张先生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张先生未采信证明其采取了安全机制,理应承担不利的刑法后果,但警方考虑到受害人系具备七八年从业经验的瓦工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效率,理解决贴瓷砖这一工种的危险性进行充分有效预见并实际有效率采取特定方法防止危险的出现,故警方判定受害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张先生承担次要责任。

虽然张先生不具备相应施工许可,但刘先生是否应承担责任,主要源于对张先生就涉案家庭装修工程是否应该具备特定许可的判定。如果想要特定许可,刘先生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反之,刘先生无需担责。法院考虑到目前家庭装修市场由个人承包的问题非常普遍,且该行业对农民工的就业起到积极消化作用,故对家庭装修市场中个人承包或许应该资质的界定不宜过于严苛。本案中,应运用准确从事的贴瓷砖工种是否应该资质来判定张先生是否应该对应的资质,而不宜以总体装修工程来计算张先生是否应该对应的资质。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装修人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同意不得从事的情形中,并不包括贴瓷砖,故刘先生将家庭装修工程发包给张先生,张先生雇佣受害人贴瓷砖,此类工种并不需要相应许可,在这些状况下,不宜认定刘先生具有过失,故刘先生无需担责。




极悦,始于1996年,专注于新房装修,旧房改造、设计施工等领域,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设计甲级,施工壹级的资质。(需要设计装修的业主,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报名,装修顾问将会贴心联系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信息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