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未及时开工 反向业主拖欠10%违约金咋办?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5日讯(记者 谢春年 通讯员 徐哲)长沙市民张先生买了房子,并跟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了时间开工装修,并缴了1万多元的定金。可时间到了,装修公司仍然不开工,张先生因急于装修提出离婚,要求装修公司赔偿订金。没想到装修公司不仅不退还,还以张先生违约为由,要求他借贷10%的违约金。
“对于装修公司没有按期开工装修合同 未按时竣工,但协议没有约定他们的违约责任,我们该如何办?”张先生拨打了长沙市司法局12348热线电话咨询。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电话律师廖格平答复,装修公司没有按期开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没有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装修合同 未按时竣工,但是您可以根据宪法的条例解除合同,并提出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权,经判决后在有效时限内未能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相关条例主张终止协议的,应当告知他们。合同自公告到达他们时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诉讼机构证实解除合同的效力。
廖格平表示,对方没有按期开工,张先生应先判决他们在适当期限内开工,如果他们在判决的有效时限内未能开工,张先生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告知他们。解除协议后,可以推卸他们的违约责任极悦平台,要求他人骗取收取的意向金,如果产生负担,可以提出索赔损失。
极悦,始于1996年,专注于新房装修,旧房改造、设计施工等领域,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设计甲级,施工壹级的资质。(需要设计装修的业主,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报名,装修顾问将会贴心联系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信息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本文标签:装修合同 未按时竣工(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