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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起 济南租售用改建公共建筑将按初装修标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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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极悦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0月19日讯(记者 张稳)为提高新建非出售公共建筑租售后因二次装修造成的耽误和污染,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今日印发了《济南市初装修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建成验收实施方式(试行)》(以下俗称“试行方式”),明确自今年11月15日起,租售用改建公共建筑按初装修标准验收,以减少公司损失,优化营商环境。

“这份文件主要是按照我区扩建公共建筑出售出租后需进行二次装修使用实际状况制定的。”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济南市部分公共建筑非发展单位自建自用,而是建成后租售给任何居民使用。按照现有标准要求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承租或购买者往往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二次再装修室内装修,已装饰完成的个别内容拆除重做,在肯定程度上产生装修浪费,也降低了极悦损失。”

据了解装修竣工验收标准,此次印发的推行办法主要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出租的房间初装修新建公共建筑项目,整栋出租的公共建筑项目,主体构造、屋面工程、外墙面及室内项目监理完毕,且室内装修完成图审合格图纸(含变更图审合格的图纸)的内容装修竣工验收标准,即可由发展单位组织建成验收;部分出租的公共建筑项目,除满足下列规定外,还要将楼内地下停车场、设备间、楼梯间、管道井、避难层及未租赁楼层的扶梯间、洗手间、走廊等公共部位装修与安装工程施工完毕,方可组织建成验收。

建设单位考核合格的,按实际完成内容出具报告后,由发展行政职员部门进行竣工质量监管抽查,符合规定的按实际完成内容出具监督报告。

此外,试行方式还要求,公共建筑项目建成验收后应按要求去原项目立项的省、区(县)行政许可部门申请二次装修相关施工手续。已整栋或个别出售的,二次装修手续由原改建单位协助承买方开具;整栋或个别出租的,二次装修手续由原改建单位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自建自用的公共建筑不在办法适用的范畴内,因为该类公共建筑设计内容已充分展现了发展单位的使用动机,满足了使用用途,交付后即可使用家装装修,不存在拆除重新进行二次装修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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